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转专业考核与录取办法

来源:   |   2024-08-04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相关补充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制度及流程,特制定本学年转专业工作考核录取办法及安排。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如下:

 长:秦身钧  杨晶

副组长:李    台秀珍

考核小组成员:崔春艳   刘宏基  王光硕      裴振昭    

纪检小组成员:高          

2.转专业领导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办法、规则及流程。

2)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成绩公示。

3)负责对转专业全过程的对外解释工作。

二、转专业对象、资格审查及条件

1.转专业对象

已完成2023/2024学年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的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2.转专业资格审查

1)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到普通类专业。不符合专业对身体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不能转入相关专业。

2)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完成转专业工作后不能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三、考核与录取办法

1.面试主要从学生的专业基础、专业潜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位同学面试时间为6-1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流程如下:

面试考核环节

规定时间

面试要求及内容

学生自我介绍

3~5分钟

包括但不局限于大一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兴趣与爱好的介绍

考核小组提问

2~3分钟

对原专业知识、拟转入专业认识、潜质、思想道德等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评分

1~2分钟

给出面试成绩

2.根据各专业可接收名额,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测评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学生第一学年平均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60%(以原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办认定盖章为准);面试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40%。

3.面试结束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考核成绩高低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录取结果。

4.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5.通过学校教务处审批的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学办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政〔2017〕38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接收人数

序号

专业

计划接收人数

1

复合材料与工程

20人

2

金属材料工程

30人

3

冶金工程

30人

4

化学工程与工艺

30人

5

应用化学

15人

五、转专业工作相关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1

学院上报教务处各专业转入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登陆转专业管理系统录入可接收转入人数。

8月2日-8月3日

2

学院上报教务处考核和录取办法,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及工作日程安排。

8月4日

3

学生网上进行转专业申请填报

8月5日-8月9日

4

审核学生申报信息并组织考核工作:

1)8月10日中午12:00点前拟转入学生加入“2024-2025学年材料学院转专业群(qq群号: 957990220”。

2)8月11日中午12点前,教学办初审拟申请转入学生情况,汇总转专业学生清单,在2024-2025材料学院转专业群公布转专业考核腾讯会议号

3)8月12日(周一)上午9:00,按专业分组进行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进行面试考核工作。

4)面试后:各专业面试工作小组填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表》并交教学办刘小通老师。(纸质版可开学后再提交)

8月10日-8月12日

5

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8月13日-8月15日

6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转专业学生名单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8月16日

7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完成学生学籍变更,学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转专业工作完成后不可再转回原专业,请谨慎报名。学生如放弃转专业资格,需在19日前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材料)。

8月19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19号楼426房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

联系电话:0310-3967967

联系人:刘老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内转专业考核表

附件2:转专业操作说明(学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