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学校在教学和科研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规范化处置。材料学院化学化工实验室承担7个学院的18个专业,30多个班级的基础化学和专业化学实验课,完成基础及专业实验70余项,同时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论文实验、教师科研等学科建设任务,实验室废液分类回收存储。此外,能环学院、生命学院、医学院等单位每学年产生的实验废液也会分类回收处置,本次转运和处置分成两次进行,分别在2026年6月和12月。
二、项目内容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收集和处置,对学校教学和科研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合法转运和无害化处置,处置过程科学、规范、安全,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三个日历日内响应接收甲方储存的危险废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需要给甲方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提供必要的支持,移出地和移入地手续均由乙方负责。本年度按学期分两次转运处置。
三、项目预算
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元。
四、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危废处置资质。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证明文件。
3.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不得委托第三方。
六、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款。
七、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证明文件。
注: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变更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竞争性谈判联系电话)。
八、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6年6月6日-6月11日,每天8:30-12:00、13:30-17:00。
报名企业将竞争性谈判所需提供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交指定联系人,逾期不再受理。
九、谈判时间、方式及要求
电话通知竞争性谈判时间,竞争性谈判前1天进行现场踏勘,采取现场二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最低者为确定的成交企业。
竞争性谈判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7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