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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培养及发展程序
2019-03-28 11:42     (点击: )

为使我院学生党员培养过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提高培养、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员培养及发展程序。

一、申请入党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党、团校及党课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言行始终保持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一致,主动写入党申请书,经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审查符合条件者,便可视为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

二、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1、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积极参加党校的教育,并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2、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班团委参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标准》,按支部要求的名额确定初选名单,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3、党支部通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符合要求后上报院党委。

4、院党委审查通过,报经校组织部备案后,便可视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确定发展对象重点培养对

象至少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和考察,依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标准》,通过班团支部和院团委两个途径进行推荐。确定发展对象的具体方式如下:

1、班团委开会讨论推荐

主持:团支书

与会人员:班团委员、本班党员、重点培养对象必须出席,其他同学可列席。

监督人员:党支部指定党员(必须出席)

会议程序:① 会前班团委成员和辅导员一起通过公正、客观的方式,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在重点培养对象中确定候选人。

② 团支书应向到会人员说明推选发展对象的程序和标准,以及相关的具体要求。

③ 团支书或组织委员介绍发展对象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④ 由班团委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候选人中确定发展对象,当场公布评选结果。

⑤ 当场填写发展对象推荐表、班团意见和监督党员意见。

⑥ 由各班宣传委员做好会议记录,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与推荐表一起上交党支部。

2、院团委讨论推荐

主 持:团委书记

与会人员:监督党员、团委委员

具体程序:

① 会前由院团委成员或委员通过公正客观的方式,在重点培养对象中确定候选人。

② 团委书记或组织委员介绍发展对象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③ 团委书记向到会人员说明推选发展对象的程序和标准,以及相关的具体要求。

④ 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候选人中选举出发展对象。

⑤ 当场填写发展对象推荐表、院团委意见和监督党员意见。

⑥ 由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并与推荐表一起上交党支部。

3、学生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要广泛征求院系老师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党委,确定发展对象。

4、发展对象政审为了全面掌握入党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应该及时并有计划地对已列入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掌握入党对象、直系亲属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各个历史阶段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函调材料由组织部统一印制,加盖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印章后发函;回函材料应加盖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印章,不得以其他行政印章代替。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5、发展对象公开答辩党支部成立答辩组,由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员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培养考察人回避(支部负责人除外)。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确定准确的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对象、参加答辩会人员范围等内容后,发布答辩信息,通知相关人员,并邀请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参加答辩会议的人员包括:本支部党员、答辩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班级)的群众代表。6、发展对象公示答辩通过后,党支部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院党委。

四、接收预备党员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票决制接收新党员。

2.院党委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或考察。在研究并填写意见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3.审批通过后,将新党员编入党小组并组织新党员宣誓。

注:本程序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所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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