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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2017-07-15 18:18     (点击: )

材料学院关于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我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排查活动,确保我院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通知如下:

学院成立教学实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

组长:贺洪江

副组长:柴保明牛光明

成员:崔春燕石银东康莲薇

实验安全员:张玉龙刘建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5日

废弃物处置备案制度

所有在化学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和教师实验产生的实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和报备需遵守以下学院的废弃物处置备案制度。

一、废弃物处置原则

1、任何产生实验废弃物的教师和学生,都负有对实验废弃物作科学、合理地收集、暂存和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严禁将实验废弃物随意排入下水道以及任何水源,严禁乱丢乱弃、堆放在走廊、过道以及其它公共区域,严禁混放在生活垃圾中。

2、应对产生的实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收集容器外加贴标签(可到后勤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领购),注明废弃物品名等信息,并确保容器密闭可靠,不破碎,不泄漏。对未达到要求的废弃物收储点将不予接收和处置。

3、对于化学废弃物应尽量先进行减害性预处理或回收利用,采取措施减少化学废弃物的体积、重量和危险程度,以降低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

4、化学废弃物回收利用过程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二次污染,化学液体废弃物原则上用原瓶装回,如需混装,应避免发生剧烈反应。

5、生化固废(锐器类除外)需用黄色专用塑料袋进行包装(可到后勤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领购),其中对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生化固废或被病原微生物污染过的的废弃物,必须先在实验室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或放入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1小时的方法进行灭活消毒。

6、锐器类废弃物送储时需用牢固、厚实的小纸板箱等容器妥善包装,避免外露伤人。

7、对剧毒品、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置按下述处置程序进行。

二、实验废弃物处置程序

1、化学废弃物处置

化学废弃物由学校后勤处联系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剧毒品处置

残余、废旧剧毒品(包括空的容器)处置须填写《剧毒品处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保卫处、实验室审核同意后,由双人随带《剧毒化学品实验使用登记表(2010年版)》一起送危险品仓库暂存,由学校负责联系具有资质的厂家及时清运。

预案逐级报备制度

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确保在实验室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后,能迅速、有序、高效的开展事故处理、环境治理及善后工作,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危害的蔓延,及时制止重大事故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损失,特制订实验室安全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以下事故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1、危险废物溢出,导致实验室环境污染或水污染。

2、实验室发生火灾、爆炸造成危险废物泄露污染。

3、试剂库及试剂运输过程中发生泄露污染。

4、实验过程中发生危险造成实验人员人身伤害。

应急预案启动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1、学校成立应急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抢救指挥工作。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总指挥。

2、有安全工作处牵头,负责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事态有计划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进出。负责对火灾事故的灭火等任务,并对其他具有泄露、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的监护,参加事故调查。联系电话:8579092

3、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在有毒物质泄漏或火灾中产生有毒烟气的事故中,负责侦查、核实、控制事故区域的边界和范围,并掌握其变化情况。联系地点及电话:办公室主任:2724238事故调查组组长:李俊武组员:

4、安监科人员、相关事故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及有关人员职责: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责任,制订防范措施,起草报告。

应急响应程序:事故发现及报警

1、内部事故信息报警和通知。第一发现事故的员工应当初步评估并确认事故发生,立即警告暴露于危险第一人群(如操作者),如果可行,则应控制事故源一防止事故恶化,其次,立即通知领导及有关人员。各有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响应工作。

2、向外部应急及相邻进单位、人员发出警报如果需要外界救援,则应呼叫有关部门立即通知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应急预案的要求,一般需要向消防(119)、公安(110)、医疗卫生(120)、环保(2723438)等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在事故可能影响到实验室外或校外的情况下,应当自行或协助地方政府向周边临近单位、社区、受影响区域人群发出警报信息及通知。应急响应程序-----后续事项紧急状态控制后应确保:(1)废弃材料被转移、贮存(2)被污染场地得到清理或修复。

应急预案的制定

实验室分室的应急预案应结合各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和措施。

应急演练制度

化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应急演练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化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断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院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同时规范学校、校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特制定应急演练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及时的目的,经常性开展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或训练,提升应急反应与处置能力,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保证全体学生和教师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二、任务与要求

1、锻炼和提高救援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能快速抢险堵原、及时营救伤员,引导和帮助人员撤离,做好自我防护,消除危害危险,开展现场急救与转运伤员,提高应急技能和综合反应能力,有序降低事故危害与损失;

2、应当遵守演练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

3、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必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给予资金、人力、组织、精神等的强大支持,领导并且要在演练中担当相应的角色;

4、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事故类型、事故地点、气候条件及有关实际情况,重点解决组织指挥和协调配合问题,准备工作不足,提高行动整体效能;

5、周密组织、同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的的具体措施,各项演练活动应在同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演练规则,确保演练安全,不得使参演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6、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

7、讲究实效、注重质量。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避免形式主义。为了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和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三、应急培训

1、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与任务分工分析,保证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

2、制定总体目标,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职责落实说明;

3、明确各分工人员要怎样做,如何互相配合、反应迅速;

4、懂得危险源的识别,如何防卫,怎样采取相应措施;

5、演练前要进行基础训练,包括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信设备的使用训练;

6、演练前要进行专业训练,是实战水平,是落实救援的关键,包括救援常识、抢运技术、现场急救、保护现场、撤离人员等;

7、应急救援演练公司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保障公司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演练总结

演练结束后,要有专人对整个演练过程的优缺点进行评价与记录,发扬成绩,总结不足,以便后续的演练更贴近实际,更加流畅,以求达到预期效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程序是否实际,救援资源配备是否足够,参演人员安排是否合理,应急反应是否迅速,协同配合是否默契等等,总之,演练一次,安全就能教育一次,水平提高更高。

五、应急演练方案

1、演练目的

针对学校教学楼发生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下,让全校师生熟悉教学楼逃生路线,以达到有序、迅速的引导学生安全疏散,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通过紧急疏散演习,让学生学到安全防护知识,达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演练时间

—年—月—日

3、演练地点

由教学楼到集结地点(内操场)

4、演练信号

开始疏散信号以紧急集合哨音、广播为准。

5、演练指挥

总指挥:

副总指挥:

职责:负责疏散安全管理总调度

6、工作小组

(1)、协助指挥小组:各班班主任和上课教师。

职责:

①演习前讲解疏散路线和清点学生人数;

②带领学生撤退;

③到达集合场地后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总指挥汇报

④到达集结场地后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2)、应急疏散小组:

总负责:xxx

楼梯负责人:xxx

职责:具体负责疏散安全管理调度和疏散引导。

每个楼梯拐角确定1名老师作为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通道情况进行监控,指挥、引导学生按就近路线撤离。

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学生紧急疏散时的撤离秩序、安全管理,严防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3)、警戒小组:xxx

职责:负责控制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地带。

(4)、宣传小组:xxx

职责:具体负责应急人员撤离现场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等。

(5)、救护小组:xxx

职责:制订救护方案;具体负责演练疏散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护等。

(6)、报警小组:xxx

职责:负责教学楼突发事件报警,发布演练信号。所有人员接到信号后迅速行动。

(7)、计时小组:xxx

职责:负责整个活动的计时。

7、疏散管理

A、疏散命令:由演练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疏散命令;紧急状态下,值班主管可在上报校应急总指挥的同时发布疏散命令。

B、疏散信号:指令员吹响紧急集合哨音,广播同时播出“老师们、同学们请注意,学校现在发生紧急情况。为确保安全,请全校师生按照学校安排的行走路线有序迅速地撤离到指定地点,请大家务必听从指挥,不要慌乱!”

老师必须立刻停止教学工作,施令:“全体立正,放凳,排队!”环视整个教室,座位上无滞留人员,立刻施令:“出发!”

C、疏散路线:学生成二路纵队从前门出教室。各班的疏散线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要求做到细致准确。

D、疏散顺序:按就近安全出口撤离原则,以拟定顺序为准。若发生火灾,原则上按先“着火层”,后“以上层”,再“下层”的顺序疏散学生。

E、疏散引导:应急疏散小组要维护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径。在拐角、叉道处应有人员引导,避免学生误入危险区域;要阻止学生逆向跑、窜、推撞、挤压情况发生;有人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F、集合地点:分别到达指定的集合地。遇特殊情况由总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做出选择,发出指令。

G、人员清点:协助指挥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疏散的学生人数进行清点,并继续寻找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学生和受伤人员,帮助其安全撤离。应急疏散小组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情况。

8、演练准备阶段

应急疏散小组人员熟悉工作位置,班主任及上课教师带领学生熟悉路线。

所有学生进入教室坐在各自座位上。班主任和上课老师清点人数,向本楼层的安全管理员报告人数和准备情况,各楼梯应急疏散总负责人向总指挥报告总人数。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现场。

●注意事项:

①清点人数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态度要温和,要有效稳定他们的情绪,并注意观察通道的通畅情况。特殊体质或刚好有病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演练。

②各工作小组长认真检查准备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9、正式演练阶段

(1)总指挥:宣布紧急疏散演习现在开始。

(2)发布疏散信号。

(3)紧急疏散:

①在各层安全管理员的指挥下,全体学生由班主任、上课老师的带领下,按预定路线有序疏散,撤离到集合场地。

②各班主任、上课老师清点疏散人数,发现少人,迅速与疏散总指挥部联系。

③如发现有同学受伤,立即与现场救护小组联系,并展开紧急救护。

④应急疏散小组总负责向演练总指挥汇报疏散情况。

A、集合地负责人向总指挥报告:学生现已安全脱险,无伤害人员。

B、计时员向总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本次演练用时XX,全体人员疏散完毕。

C、宣传小组向总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疏散现场秩序井然,同学情绪稳定。

10、终止状态

总指挥:宣布紧急疏散演练圆满成功。

●注意事项:

①提醒疏散的同学不要出现惊慌与骚乱,确保他们安全撤出。

②现场警戒小组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现场秩序稳定。

③各工作小组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现场上出现的每一个突发情况。

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宣传教育内容的组织,考核体系的建设。

2、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本科生培养方案,计1学分。

3、各学院(中心)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学习、考核。在新生进入实验室之前,学院(中心)须核实其准入资格,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理、工、医类学院(中心)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对本学院(中心)研究生进行专项教育培训及考核。

5、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准入制度执行不力的学院(中心),其实验室工作考核将评为C(基本合格);如因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与环境保护事故发生,其实验室工作考核将评为D等(不合格)。对评为C等和D等的学院(中心),学校将减少或暂停次年对其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支持。

三、教育内容

1、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3、理、工、医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四、教育方式

1、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考试系统在线学习(简称在线学习);

2、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考试系统在线考试(简称在线考试)。对于本科生,学院另须安排集中学习。对于理、工、医类研究生,学院4、另须安排专项教育培训。

五、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本科生

1.学院组织集中学习;

2.在线学习时间累计达到6小时;

3.在线考试成绩合格;

4.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取得学分,获得准入资格。

(二)研究生

1.在线学习时间累计达到6小时;

2.在线考试成绩合格;

3.参加学院组织的专项教育及考核1、1、,成绩合格(适用于理、

工、医类研究生);

4.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六、本制度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教学实验室新建、改扩建、验收及实验项目安全监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建设资金的效益,使实验室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成都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建设项目是以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项目完善为主要内容,有时间限定、预算和质量要求的一次性或阶段性实验室建设计划或方案。是实现实验室及其主要设备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实验教学目的、目标及资金效益的主要管理环节。

第三条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管理涉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三个环节的管理。立项管理是对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的管理。项目实施是对建设过程中的建设任务下达、场地条件建设、物资设备招标、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环节的管理。验收管理是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绩效预测和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主要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组织评审、任务书下达、项目实施监督、项目完成验收等工作,学校实验室建设专家委员会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系(院、部、中心、所)是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其部门负责人对申报项目的建设目的、目标、技术等级、初步论证、实施过程的技术细节等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负责人对申报项目的教学需求的必要性、技术力量的可行性、具体建设方案的科学性以及经费使用安排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项目的申报

第七条申报原则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必须符合学校实验室发展的总体规划,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要围绕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情况来进行立项,同时兼顾学校财力、物力的可能性。做到需要与可能相结合,投资与效益相结合,综合平衡,协调发展。

(二)各系(院)在确立项目时,要从全局出发,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重点,应把投资效益放在第一位,把有充足教学、科研任务的项目作为重点,优先申报。

(三)申报要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要综合考虑建设的技术条件、环境条件和建设效益,避免盲目购置仪器设备和占有资金,影响学校资金的良性运作。

(四)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要经过专家的充分论证,对于专业发展前景不明确、使用方向单一的贵重仪器设备要暂缓购置。

(五)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学校正式批准的建制实验室或筹建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实验室每年最多只能申报两项;有在建项目的实验室,只能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学校验收后,方能申报新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申报范围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实验项目及相应教学仪器设备的批量更新;

(三)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改造及功能开发;

(四)应用软件的购置;

(五)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等。

第九条申报条件

凡是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立项:

(一)使用率高(按年课时量统计);

(二)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迫切需要;

(三)可行性研究资料和方案真实可靠;

(四)本单位实验室管理情况良好;

(五)在以往实验室建设中较好地完成了建设项目。

第十条申报时间

所有实验室建设项目必须以《成都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的形式申报。申报单位于每年10月31日前填写《成都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本单位负责人在纸质申报书上签署具体的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以及实验室承担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一式一份和申报书的电子文本报教务处相关科室,完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内容

在《成都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中如实填写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项目完成后能够开出的实验项目、承担的科研任务和所需的仪器设备情况等。申报书的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名称。

(二)项目申报的依据:必须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说明应承担实验教学的课程及其实验学时数、实验项目数、专业、学生班级和人(组)数等内容;必须根据科研工作近三年计划注明主要仪器设备使用频次或时数;注明其它相关建设内容。

(三)建设目的或目标:必须根据实验室所要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四)建设的基本内容:

1.拟购置基础设施如实验台、凳、水槽、柜、橱等的具体数量、材质、规格、质量;

2.拟购置仪器设备的分类一览表,包括名称的正式全称、详细技术指标、技术配置、规格、数量等,备注亦可列举参照品牌型号、产地或供方信息;

3.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有关安全、环境保护、卫生设施要求及建设标准;所需水、电、管、网、线等及其它基本设施的具体要求;

4.投资预算必须根据可靠的市场供货信息或行业计费标准,准确汇总全部建设内容的总预算额;

5.拟定项目建成的基本期限。

第十二条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或项目申报书填写不规范的项目不接受申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实验室工作经验,熟悉负责的建设项目中实验项目的开设和所需的仪器设备。

第四章项目的评审

第十三条教务处于每年11月底前对申报单位拟建实验室的场地状况,原有实验室的管理状况,使用效率情况等进行考察,对申报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实验室建设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召开实验室建设专家委员会,对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集体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一)由项目申报单位陈述申报项目的理由,并对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回答;

(二)评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的论证与筛选;

(三)评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或投票),提出评审意见,评出拟建设的项目。

第十五条由教务处将实验室建设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报送分管校长,交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以确定最终批准建设的项目,并由教务处发文予以公布。

第五章项目的实施

第十六条经学校批准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批准的建设经费等,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按审核后的实施方案下达建设任务书给国有资产管理处的项目申报单位,由项目负责人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及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实验室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承担单位分管领导对项目的建设负全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内的技术负责。建设期内一般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时,应经过教务处批准备案,若因更换项目负责人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造成项目重大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实验室建设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根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拟购仪器设备(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指标要求、数量、参考生产厂家和参考单价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管理处和申报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和中标方承诺具体组织监督、协调、配合施工单位安排建设施工、清点查验货物、接受技术培训、初步验收等工作,并共同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经费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条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内容若有变更,系、部必须提出变更理由和方案,一般若变更增加金额在贰万元(不含)以下,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商议后签定补充协议执行;若增加金额超过贰万元(含)须按新项目重新申报审批。重大项目的招标组人员组成、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方案变更等主要工作材料须经有关院领导审签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因某种原因中途停止实施或需延期完成或项目内容进行较大调整等,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审批,并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第六章项目的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范围

按《成都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凡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实验室建设项目,均属本办法必须验收的范围。

第二十三条验收依据

(一)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承诺)技术合同(包括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设备技术说明)补充协议等;

(二)建设目的、目标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功能、使用要求等。

第二十四条验收要求

(一)施工设施等均严格按合同条款和施工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设计要求和正常教学使用;

(二)主要设备(型号、规格、系统配置、数量、材质、技术指标或要求等)及其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运行合格,能够达到既定的运行(使用)要求或标准;

(三)正常使用前的其它准备工作已完成;

(四)环境保护、卫生、安全、消防及其它相关设施已按计划要求与项目主体配套。

第二十五条验收程序

(一)建设项目的验收分供方自检、使用部门初步验收和学校竣工验收三个阶段依次进行。

(二)建设项目完成后首先由施工单位(供方)进行自检,根据合同的技术条款进行,整理好项目有关文件、技术资料、材质或关键技术等检测报告、项目进程日志、有关发票等,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使用单位接到自检报告和申请后若无异议,原则上三日内组织初步验收,根据标书、合同内容及承诺对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设施设备及其联动负荷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测、核查和确认,填写验收报告,同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该项目建设招标领导小组,经招标领导小组审议无异议时,在三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验收组织

(一)自检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参加。

(二)初步验收由使用单位实验室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三)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分别听取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工作汇报、审阅所有文件资料、实地察验建设项目和设备安装情况后,对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质量及运行状况指标等做出全面评价,以表决方式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四)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建议和要求。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第二十七条项目档案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使用单位应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归档,确保各种科研教学设备、实验室建设项目档案及相关售后服务等资料的完整。

第七章效果评估

第二十八条运行检查

建设项目在验收合格之后应立即投入全面运行和正式使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祥实地做好设备运行情况、设施技术状态、稳定性等情况的记录,完善各项档案,作好效果评估的准备。

第二十九条效果评估

建设项目运行使用一年后,系、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依据实验室建设目的、目标进行全面对照分析,写出效果评估报告,并将效果评估报告递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教务处备存。

第三十条整改措施

根据实验室建设项目评估报告,若需要对项目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系、部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按新建项目审批。

第三十一条评估应用

凡建设项目效益不明显的单位,学校将减少或停止该单位次年的项目立项和经费投入。

第八章实验室建设的要求

1、必须为实验室安全运行、清洁和维护提供足够的空间。

2、实验室墙壁、天花板和地板应当光滑、易清洁、防渗漏并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板应当防滑。

3、实验台面应是防水的,并可耐消毒剂、酸、碱、有机溶剂和中等热度的作用。

4、应保证实验室内所有活动的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闪光。

5、实验室器具应当坚固耐用,在实验台、生物安全柜和其他设备之间及其下面要保证有足够的空间以便进行清洁。

6、应当有足够的储存空间来摆放随时使用的物品,以免实验台和走廊内混乱。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外还应当提供另外的可长期使用的储存间。

7、应当为安全操作及储存溶剂、放射性物质、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设施。

8、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外应当有存放外衣和私人物品的设施。。

9、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外应当有进食、饮水和休息的场所。

10、每个实验室都应有洗手池,并最好安装在出口处,尽可能用自来水。。

11、建筑材料应防水、耐腐蚀并符合结构要求。室内设施应无毛刺、锐角以及易松动的部件

12、建造与安装应便于操作、易于维护、清洁、清除污染和进行质量检验。应尽量避免使用玻璃及其他易碎的物品。



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处置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程序

1使用实验室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材料申请计划,经审批后交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单独填写材料申请计划,不得与其它物资混报。

3、剧毒和爆炸危险物资申请计划要详细写明用途,使用实验室应按实际使用量申请,随用随报。不得申请、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药品。

4、剧毒化学品必须在公安局、学校安全工作处、学院办公室备案,按规定办理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5、采购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化学药品,应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由专人向有经营许可证的专营单位购买,不得超量或无计划采购。

6、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不得采购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化学品;采购进口的化学品必须索取中文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装卸

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办理运输通行证,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

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及押运人员应定期培训,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运输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3、化学危险物品的交接,必须由运送、采购、实验室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和交接,确认标签、标志、包装完好无损后,各方人员方可签名办理移交手续。对于标签不全、标志模糊不清、过期、包装破损的,应原样退回,不得移交入库。

4、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装混运。

(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装运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车和装卸。

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和相关技术要求,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2、贮存建筑除符合国家消防、环保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外,其采暖的热源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电热取暖。

3、贮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消防、防火、防爆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有关规定,并处于良好状态。

4、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要远离火源,符合安全要求,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配备防护用品与消防器材及专门工具。

5、化学试剂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的实验员,必须具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安全防护知识,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储存地点的设置

(1)化学试剂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要做好防盗工作。

(2)氧气、乙炔、压缩、液化气体、油品、易燃物品等气体储存应远离其它库房。

(3)普通大量使用的化学药品,在使用现场具备储存条件的,允许在生产现场存放。

(4)库房内有醒目的、足够数量的严禁吸烟和严禁使用明火的警示牌。

(5)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应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剧毒和具有整体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剧毒、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开储存在保险柜内。

②严格实行“五双”、“六对头”管理规定,“五双”即: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六对头”即购进、库存、领用、发出、退回、销毁与帐目要对头。

③其储存量、流向和用途应如实记录。

7、危险化学品按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的规定,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并由醒目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可混放。

8、凡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

9、化学药品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适时通风,防止变质、自燃或爆炸事故。对泄漏、变质、过期不能使用,需要销毁的物品,按规定办理申报、批准手续,经核准后报地方有关机构统一销毁。

1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11、除本细则规定的具有储存资格的库房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储存任何化学试剂、药品、油品、压缩和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更不得私拿、私用或转借、赠送他人。

四、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的领取和使用

1、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以最小量申请、领取和发放,不得虚报多领或随意多发。

2、非连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以一次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为限领用,剩余药品必须如数交回库房。

3、普通化学药品,允许使用实验室保存一定的包装量。

4、连续使用危险化学品、试剂的实验室,以一周使用量领取。

5、领用剧毒和具有整体爆炸性的物品,还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领用时填写“剧毒物品领用申请表”,详细注明使用毒品名称、用途、数量、时间、地点、使用人等,所领药品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用量。经使用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放和领用。

(2)发放时每次须详细记载使用毒品名称、用途,数量、时间、地点、发放人、使用人等,并按照有关规定签名。记录台帐要保存两年以上。所领药品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实验的最低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

(3)领取时必须由申请使用人领取,严禁代领。由两名管理人员同时领取,并登记签字。

(4)使用剩余的剧毒品,应由两名管理人员负责返库,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找他人代为返库,不得在使用场所过夜。

(5)各种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不得改变日常用途,确属需要而领用的,必须办理使用申请单,分管学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发放。

(6)储存的各类化学药品、配制的试剂,只供实验室实验需要,严禁个人私带、私存,更不得转借、变卖他人。

(7)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变质料以及使用的容器应集中收集在一起,统一处理至符合环保要求,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6、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按相应危化品特性做好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并在现场标识),并为使用人员提供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告知应急措施。

7、实验过程中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 严禁实验中的跑、冒、滴、漏和乱排乱放。

8、剧毒化学品丢失或被盗的,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及负责人报告,并由学校向公安部门报告。

五、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的处置与销毁

1、不得随意丢弃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并对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的数量、流向、责任人等如实记录。

2、因失效、过期等原因不能使用,需要销毁的任何化学药品、试剂、包装物,均不得私自自行处理,应由使用或实验员填写报废申请,注明名称、数量、性质(危险化学品分类),上报学校审核后,属于一般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学校审批意见处置;属于剧毒等具有严重危害性质的物品,应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报请政府安监、消防、环保部门同意后,统一妥善处置和销毁。

3、对不能回收且存在污染危害的危化品包装物由学校经无害化处理,经学校审批后销毁;无危害能够回收的包装物由实验室负责处理。

教学实验室安全定期评估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对实验室的监督管理,掌握实验室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实验室的管理,实施定期汇报制度,评估制度及采取质量举报和整改的监督措施。

一、定期汇报

1、汇报频度

实验室负责人每一个月向实验室主任汇报一次安全工作情况。

2、汇报的主要内容

(1)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

(2)实验室的药品购买、管理、使用情况。

(3)实验材料、化学试剂、易耗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的填写情况。

(6)实验室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7)关于实验的其他重要事情。

二、定期评估

1、成立实验室安全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2、职责

实验室首先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对实验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写出评估报告,组长审核批准。随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检查。针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检查内容

(1)人员培训。重点检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上岗证。。

(2)实验室环保、安全与废弃物处理。重点检查环境卫生,实验区是否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是否有明火加热、吸烟现象,涉及有害气体的实验操作,涉及有毒、有害、刺激性物质的实验的防护,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废弃物处理等。

(4)试剂、物品管理。重点检查是否达到分类存放的要求。

(5)供试品、标准品管理。重点检查是否有专柜分类存放、标签、使用登记记录。

(6)标准品、试液配制。重点检查标签。

(7)仪器设备管理使用。重点检查账物卡、操作规程、专人操作、使用记录、维护与校正记录状态标点、检定证明。

三、整改措施

1、提出整改要求

安全工作组在实验方案审查、实验过程检查与监督、质量定期检查与评估中,就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仪器设备与试验材料、实验记录等当中的不符合项提出书面的具体整改要求,呈送实验室相关责任人。

2、制订整改方案

实验室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3、实施整改

整改方案经质量管理组批准后,由实验室主任组织实施、并认真进行纠正,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4、复检验收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对实验室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实验室整改达到预期目的。

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的管理,了解每实验室的工作状态,掌握实验室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学院实验室和实训基地

二、报告形式

通过网络平台,以书面形式逐级递交。

三、报告内容

1、实验室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

每学年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都要经过试剂公司的报价比较选择最佳的购货途径和供货单位,签订购货服务协议。

制定本学年实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提供购物详单,经审核批准,方可购买。按计划购置,不得更改购置物品详单内容。

2、实验室安全工作汇报

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汇报、整改方案、整改时间、整改情况等的报告。

3、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此部分为工作汇报的重点)

工作中或工作配合中遇到的问题,理清思路,提出合理化建议。没有完成的工作,必须说明原因,以及后续安排或替代方案。

4、实验教学情况汇报

实验教学任务安排、课表制定、运行情况的记录等的情况汇报。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汇报

四、管理和监督

1、学院可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完成情况作为岗位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2、领导负责对工作报告进行审批,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对延迟未完成的工作进行严加督促,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逐级请示并反馈。

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制度

一、各实验室要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处的要求,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所存在的隐患进行辨识,凡构成重大隐患的,要按照国家规定立即上报。一般事故隐患排查结束后,认真汇总,以文字形式报安全工作处。对所排查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严格监控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二、隐患排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6次,根据情况可随时安排隐患大排查活动。

三、各学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跟踪管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报安全工作处备案。

四、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学院一把手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被列为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整改结束后,要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现场评估,验收合格。

六、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不按规定对安全隐患进行报告,不履行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管理职责的,对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实验教师对实验安全中的重大事故进行报告,对报告的事项要仔细调查,排除隐患,学校办公室:8579111,学校安全处举报电话:8579580,学院办公室电话:8577966,实验室举报电话:8578759。

安全隐患登记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文件;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纪要及活动记录;学院与实验室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实验室与教师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记录。校园各楼层消防逃生疏散指示图;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等消防设施设备分布情况。

三、安全教育记录。学校安全教育的资料、图片等;实验室安全教育的详细资料;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学科计划;学校发放的校本化学安全教育教材及使用情况记录。

四、危化品管理。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库存危化品详细清单;危化品管理人员及双人双锁持锁者信息表。

五、应急预案记录。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材料。

六、事故处理记录。化学安全事故处理的规章制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涉及人员、处理经过、处理结果、原因分析等详细资料。

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章制度;每一次发现安全隐患的详细记录及整治过程的详细资料;上级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及完成整改工作的详细资料;向上级报告的安全隐患及上级的批示处理意见、最后处理结果;对一时无法整治的安全隐患采取的措施及监控记录。

实验事故报告制度

一、上报范围

凡属我实验室范围内发生爆炸事故、烧伤事故、烫伤事故、水灾或漏电事故等均属事故上报范围。

二、上报要求

事故发生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相关科室,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故意拖延不报。

三、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校区;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安全整改措施制度

1、学校的每一位教师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安全大检查,每次开实验课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实验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6、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7、对于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对于超越实验安全范围,危及实验人员安全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并记录在案备查。

8、安全检查人员要向受检单位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安全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9、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老师、学生人身安全和化学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有机化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有机化学实验室,面积100平方米,实验室现有300多本科生,主要从事有机化学实验课的准备、讲解传授,动手操作等,有机化学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一)、火灾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有机化学实验: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易挥发有机物和有毒气体生成的实验: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四)、触电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五)、灼伤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1、在做化学实验时没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2、使用毒品时没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学毒品;3、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在通风橱中进行,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4、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如果发现隐患,及时打电话。应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实验室办公室电话:8578759。负责人联系电话:贺洪江:8577962,13730088892

柴保明:8577979,13171779303 康莲薇:8578759,15830065635

刘建军:1350330298。后勤值班室:8579755 8579758,保卫处值班室:8579092,保卫处安全科:8579580,学校总值班室:8579111,暖气电话:8579182,电力维修:8579181.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灭火毯、干砂等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⑴切断电源开关;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2%~5%)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现在没有,需要安装)。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

为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安全不受损害,实验室建立如下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加强所属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与学院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实验室负责人与学院主管领导下积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天上班时检查所属实验室是否有异样,如有及时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每天离开实验室前做必要安全检查,关好水电与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好实验室房间。

三、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期间,由实验室负责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星期六与星期天如有课程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实验室,由当日值班老师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在值班期间,如遇实验室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必须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与学院主管领汇报。

四、星期一至星期五非上班时间、星期六与星期天以及节假日期间,由学院统一安排门卫进行安全检查与值班,门卫每天安全检查后必须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并将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定期交存实验室保管。门卫在值班期间,如遇实验室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必须及时向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与学院主管领汇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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